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济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听证 不再单收“开口费”

济宁新闻网  作者:侯雪  2017-04-26 10:50

[摘要] 办法出台后,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经营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今天召开。办法(草案)规定了民用、企业、服务业项目应该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明细。《草案》第五条规定,对居住、公共建筑等民用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9.8元征收。其中,综合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6元征收,专项配套费供水、供热、供电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3.8元征收。燃气按户收取燃气设施安装设备费,多层住宅(户外挂表)按3000元/户、高层住宅按3150元/户收取,包括家装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费用。

办法出台后, 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经营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针对这些问题,听证代表们各抒己见。消费者听证代表普遍认同第十九条规定,同时也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测算方式透明度提出了疑问。一位消费者代表还提出了《办法(草案)》没有明确对擅自或变相、截留或挪用配套费单位和人员的处罚规定。

听证会后,济宁市住建局将在听证会记录的基础上,形成听证报告,提出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市政府,提请市政府决策。至于新规定实行时间,还要待《方案》出台后才能确定。

小贴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综合配套费是指由市政府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济宁市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等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配套费是指由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单位(统称专业经营单位)使用,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以及规划红线内城市供气、供电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专项资金。也是购房者俗称的“开口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