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北京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新政公布 首次明确租房可入学

北京日报   2018-04-25 15:53

[摘要] 北京市今天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首次明确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满足条件可在租住地入学。

北京市今天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首次明确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满足条件可在租住地入学。

市教委同时发布基础教育入学各项工作时间表: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5月7日,开始采集入学信息。

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将“稳”“进”“严”。

“稳”体现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进”体现在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

“严”体现在进一步加大市级

具体内容您先看图——

北京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新政公布,首次明确租房可入学

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精准治理违规行为。

同时,入学政策首次明确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京籍无房满足条件可在租住地入学

租房和就业须在同一区,且3年以上!

今年,小学入学政策中,首次明确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满足条件可在租住地入学。

“门槛”: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派位序列在户籍之后,形成于原有政策的平衡。

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划片入学新老有别

本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新老有别。

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小升初特长生今年4%以内 明年取消

今年本市初中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本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查校外培训与入学挂钩

全程监控每一位学生入学流程

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本市十五条禁令等有关义务教育入学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下发专项督查通知,采用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方式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

2020年寄宿生登记派位

在持续规范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公开公示寄宿招生的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等信息,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户籍学生入学仍“五证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即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入学重点日程安排

(一)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二)5月7日至5月31日,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三)5月12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四)5月26日至6月10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五)6月16日至6月17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六)7月初,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

(七)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